|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地点:胶州少海国际旅游度假区北湖。工期为120天。
(二)招标内容:博物馆陈列展览工程装饰总面积14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博物馆陈列布展及公共空间、文物中心库房、文物交流鉴定中心、技术办公用房等所有博物馆空间的装饰装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图、装饰装修布展施工及后续服务(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甲方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预算报价所包含范围为准)。本次招标分两个标段,标段二招标范围为大沽河民俗馆(大沽河风情部分)、科技馆,建筑面积4100平方米,预计造价3404万元。
(三)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争创"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
(四)投标保证金:68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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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和施工壹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经理或总监资质: 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国家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工程建设规模在3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博物馆类陈设工程 。 |
| 四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一、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施工单位,请于2015年4月1日14时至2015年4月9日14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北京路58号,咨询电话:0532-82205266)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二、报名所需资料: 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从网上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和养老缴费明细并盖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属于投标单位;青岛以外的投标企业,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有效期内)的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当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和未担任其它项目负责人的证明(山东省内青岛市辖区以外的企业出具地市级主管部门证明); 4、外地入鲁投标企业应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山东省外省建筑业企业备案证》并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外地企业中标后应由建设单位监督其办理入胶备案登记手续;外地企业中标后,必须在胶州设立分支机构,并且到胶州市工商部门和税务部门办理分支机构的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 5、投标单位或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上三年度完成的经备案同类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经备案工程竣工验收等有效证明材料; 6、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或胶州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 7、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投标申请表(可到www.jzggzyjyzx.gov.cn网站下载); 8、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注:以上资料要求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盖公章)。三、投标保证金要求: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陆拾捌万元,资格预审报名时必须缴纳,于资格预审公告结束前到达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单位应当实名缴纳,必须采用支票或电汇的方式从其开立的基本账户中支出(开户行:青岛农商银行胶州阜安支行新城分理处,户名: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账号:90207044020100018366)。 |
| 五 、资格预审办法 |
| 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青建管字【2013】6号) |
| 六 、其他 |
| 1、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若参加报名符合公告要求的单位超出13家,则进行资格预审会,具体按《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青建管字【2013】6号)执行。 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投标须相关公司共同签订协议明确牵头单位),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
| 公告时间:2015年4月1日14时0分 - 2015年4月9日14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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