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胶州市人民法院信息化平台建设工程(信息化工程、配套、消防、空调改造、铺集人民法庭配套)监理招标公告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5/3/20 |
公告号: |
GC150320052J |
| 项目名称: |
胶州市人民法院信息化平台建设工程(信息化工程、配套、消防、空调改造、铺集人民法庭配套)监理 |
| 工程地点: |
胶州市泉州路15号 |
| 招标工程类型: |
监理 |
招标方式: |
公开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出资比例: |
100%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2689.55万元 |
工程造价: |
2254万元 |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13662.6平方米 |
| 计划文号: |
胶发改审[2014]279号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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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
胶州市人民法院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李化涛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7291602 |
| 代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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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建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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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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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单位: |
胶州市人民法院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李化涛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7291602 |
| 招标代理单位: |
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惠铭艳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2205307 |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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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产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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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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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胶州市人民法院信息化平台建设工程(信息化工程、配套、消防、空调改造、铺集人民法庭配套)监理,位于胶州市泉州路15号,招标内容: 施工阶段监理,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90(天), 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投标保证金: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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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壹级项目总监)。 四、报名所需材料 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从网上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和养老缴费明细并盖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属于投标单位;青岛以外的投标企业,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 3、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注册证书和执业手册及复印件; 4、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投标申请表(可到www.jzggzyjyzx.gov.cn网站下载); 5、投标单位或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上三年度完成的经备案同类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经备案工程竣工验收等有效证明材料; 6、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行业外地企业入青信用证,并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外地企业中标后应由建设单位监督其办理入胶备案登记手续。 7、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或胶州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 8、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注:以上资料要求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盖公章)。 投标保证金说明: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报名时必须交纳。投标单位应当实名缴纳,必须采用支票、电汇的方式从其开立的基本账户中支出,于公告结束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行:青岛农商银行胶州阜安支行新城分理处、户名: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账号:90207044020100018366)。 。 五、同类工程界定: 工程等级为三级及以上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 |
|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监理企业,于 2015年3月20日15时至2015年3月27日15时(不含节假日)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到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0532-82205266)参加报名。 |
| 七 、其他 |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
| 公告时间:2015年3月20日15时0分 - 2015年3月27日15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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