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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一期工程2号线四位一体设计 2015-05-22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地铁一期工程2号线四位一体设计 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5/4/2 公告号: 2015-036s
项目名称: 地铁一期工程2号线四位一体设计
工程地点: 青岛市
资金来源: 财政、融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设计
本项目总投资额: 1853425万元 工程造价: 46000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
计划文号: 青发改投资【2012】591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字第370200201301022号
建设单位: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迟延伟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 67708629
代建单位: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招标单位: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迟延伟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 67708629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崔晓梅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67703593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甲级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青岛市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起自泰山路站,终点至李村公园站,全长约25.175公里 ,共设车站22座,全部为地下线。
2.招标内容:主要包括全线除五四广场站之外的21个车站(含物业预留区)的装修、导向标识系统、广告系统、公共艺术品等的概念设计、方案设计、装饰装修招标和施工图等设计(不含车辆段内建筑物装修设计)。
二、资格预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应具备的条件1、申请人应同时具有以下1.1条的设计资质和1.2条的资格:1.1具有住建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证书;1.2具有以下艺术创作资格条件之一:(1)持有民政部颁发的社团法人登记证书,业务主管单位为文化部或中宣部,业务范围包括组织创作等相关工作内容的社会团体;(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业务范围包括组织创作的艺术公司;(3)教育部或文化部所属的艺术院校或设有艺术类专业的综合院校。2、申请人近5年完成过装修设计和公共艺术品设计同类工程业绩。3、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如出现前述情况,申请人应当做好协商,于资格预审时选出一个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如不能按时选出申请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格。三、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为申请人正式人员,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2、艺术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四、联合体投标要求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具有相应装修设计资质的单位可以和具有相应资格的社会团体(公司或院校)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人,主申请人为具有装修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申请人为具有相应艺术创作资格的社会团体(公司或院校)。2、联合申请人主要负责编制总体设计方案(包括确定设计的主题、风格、表现方式等),负责公共艺术品的创作和监制,负责具体设计过程的指导等;主申请人主要负责总体设计方案的深化设计,负责招标图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等其他工作。3、联合体投标的,主申请人须在近5年完成过装修设计同类工程业绩,联合申请人须在近5年完成过公共艺术品设计同类工程业绩。 4、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为主申请人的在职员工,艺术设计负责人应为联合申请人的在职员工。五、 同类工程界定1、装修设计同类工程业绩:单项合同含15个及以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站的装饰设计。2、公共艺术品设计同类工程业绩: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站的公共艺术品创作(或设计)。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符合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合格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近5年完成过装修设计和公共艺术品设计同类工程业绩。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九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的单位,请于 2015 年4月2日9时至 2015 年4月9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申请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后应于 2015 年4月2日9时至 2015 年4月9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3号窗口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15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 独立身份投标的,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1.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一同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2.1联合体各方共同授权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2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3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十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本招标中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三个名词通用。
3.监督咨询电话:0532-85916654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71505-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报名期限: 2015年4月2日9时0分 - 2015年4月9日17时0分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03702010000001710001001
2015/5/22 17:38:00 2015/5/22 17:38:00 2015/5/22 17: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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