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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209烟青路莱西段绿化工程 2015-03-30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省道209烟青路莱西段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5/3/30 公告号: 2015-071g
项目名称: 省道209烟青路莱西段绿化工程
工程地点: 烟青公路(莱西段)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由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筹措全部资金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绿化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536.53万元 工程造价: 457.85万元
技术等级: 工程规模: 29.988公里
计划文号: 青交建【2015】10号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370200427400855201516F020017
建设单位: 青岛市公路管理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祝玉巍、贺剑飞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969775
招标单位: 青岛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祝玉巍、贺剑飞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969775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金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王嘉嘉、刘洁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0793235-85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省道209烟青路莱西段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既承担着过境交通,也是连接莱西市、即墨市的重要通道之一。该路段现状无行道树,绿化景观水平明显落后。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构筑公路生态走廊的景观绿廊,树立城市良好形象。 2.招标范围:栽植行道树及部分路段土路肩地被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注册辖区在青岛市外的投标人,须具有《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入青信用证》;(二)对投标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1人: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总工1人:工程师;安全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持有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三)同类工程业绩要求:要求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以来累计完成1个同类工程业绩。(四)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五)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六)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在信用信息系统中未能公开查询到的从业单位、业绩(及业绩信息不完整的)、荣誉(及荣誉信息不完整的)和主要人员(及人员信息不完整的),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七)投标人受到限制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投标。(八)同类工程的界定:自2010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单项合同额400万元及以上绿化施工项目;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请于2015年3月30日9时至2015年4月3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5年3月30日9时至2015年4月3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 2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图纸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单位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4月 21 日9 时,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 分至 9 时 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www.sdbidding.org.cn)、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
六 、其他
1.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 月 21日 9时 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www.sdbidding.org.cn)、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03702010000001584001001
2015/4/21 9:30:00 2015/4/11 9:30:00 2015/4/21 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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