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机电类实训室设备采购机电类实训室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
机电类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 |
二、采购项目编号: |
ZFCG2018000810 |
三、首次公告日期: |
2018-07-20 16:19 |
四、投标(响应)截止日期: |
2018-08-13 14:00 |
五、变更内容: |
原招标文件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及地点为: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现变更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及地点为: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同时本项目投标人必须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否则投标无效。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人根据“青岛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编制装订要求:使用系统提供的【青岛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完成后,通过工具栏上【打印】按钮,打印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带水印码)。投标文件按包采用A4复印纸打印,左侧胶装成册。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一个包一个密封件,一个密封件确实无法密封的,可分开密封;密封件封套上标明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以及包、投标人名称等,在所有封签处标注“请勿在年月日时分之前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格式自拟。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纸质投标文件:(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其他补充内容:(1)开标程序中,投标人须检查纸质版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2)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系统不能在线实施开标评标交易过程时,采用纸质方式继续完成开标评标交易过程;(3)不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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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联系方式: |
1.采购人: |
青岛市技师学院 |
地址: |
青岛市即墨长江二路 |
联系人: |
葛永锋 |
联系方式: |
0532-81725768 |
2.代理机构: |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06 |
联系人: |
孙娜 |
联系方式: |
85722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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