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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谐大道以东、辽河路以南区域填土方工程监理(二次发布) 2015-03-30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谐大道以东、辽河路以南区域填土方工程监理(二次发布)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5/3/11 公告号: QT150216038J
项目名称: 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谐大道以东、辽河路以南区域填土方工程监理(二次发布)
工程地点: 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谐大道以东、辽河路以南
招标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
资金来源: 自筹 出资比例: 100%
本项目总投资额: 3801.4万元 工程造价: 2300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1357930立方米
计划文号: 胶经开审批字[2015]01002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柴渝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276221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柴渝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276221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惠铭艳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2205307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谐大道以东、辽河路以南区域填土方工程监理位于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谐大道以东、辽河路以南。招标内容: 施工阶段监理。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100(天) 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 投标保证金:10000(元)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具有综合监理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专业资质乙级或水运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企业资质。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具有港口与航道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水运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四、报名所需材料
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从网上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和养老缴费明细并盖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属于投标单位;青岛以外的投标企业,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 3、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投标申请表(可到www.jzggzyjyzx.gov.cn网站下载); 5、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入青信用证》或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6、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或胶州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 7、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注:以上资料要求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盖公章)。 投标保证金说明: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报名时必须交纳。投标单位应当实名缴纳,必须采用支票、电汇的方式从其开立的基本账户中支出,于公告结束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行:青岛农商银行胶州阜安支行新城分理处、户名: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账号:90207044020100018366)。
五、同类工程界定
/。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监理企业,于 2015年3月11日9时至2015年3月17日17时(不含节假日)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到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0532-82205266)参加报名。
七 、其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公告时间:2015年3月11日9时0分 - 2015年3月17日17时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