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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辽阳东路车辆基地施工 2015-03-02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青岛市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辽阳东路车辆基地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5/3/2 公告号: 2015-048g
项目名称: 青岛市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辽阳东路车辆基地施工
工程地点: 辽阳东路以北、合肥路以南、海尔路以东、深圳路以西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按市政府确定的地铁项目筹资渠道解决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总承包
本项目总投资额: 1853425万元 工程造价: 170000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300000平方米
计划文号: 发改基础[2012]2506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于春红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67708625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于春红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67708625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世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王康 张琳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900858 15725277709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概况:青岛市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为泰山路站至李村公园站,总长约25.2公里,全线设置辽阳东路车辆基地一处。辽阳东路车辆基地位于辽阳东路以北、合肥路以南、海尔路以东、深圳路以西的地块。车辆基地红线面积为27.12公顷,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
招标范围:青岛市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辽阳东路车辆基地施工
招标内容:辽阳东路车辆基地工程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车辆基地盖板及盖下工程,盖上汽车库夹层和物业开发住宅部分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招标工程项目涵盖车辆基地盖板(运用库二层顶盖板、检修库及其他区域一层顶盖板)、盖下车辆基地内场坪处理、地基加固、土石方工程、场区道路和室外硬化场坪、房屋土建、装修、轨道、给排水、通风空调、低压配电、电梯采购及安装、工艺设备基础、燃气和绿化等工程(本项目产生建筑垃圾约160万立方米,全部外运)。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同时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因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而被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三个月内有效);
4.申请人须与取得市政行业监管部门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政行业监管部门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申请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5.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为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如出现前述情况,申请人应当做好协商,于资格预审时选出一个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如不能按时选出申请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格。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3.1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申请人须完成过同类工程,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六、同类工程要求
上八年度完成过我国境内地铁车辆基地或地铁车辆段或铁路车辆段工程施工。
七、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八、资格预审办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合格申请人超过13家时,审查委员会将对各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打分。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会议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九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有意申请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请于2015年3月2日13:30 时至2015年3月9日11:3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5年3月2日13:30 时至2015年3月9日11:3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2号窗口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9.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9.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十 、资格预审办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有限数量制
十一 、其他
11.1注册地在青岛辖区以外的企业须在发中标通知书前,按照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外地企业入青信用登记手续。若未按期办结,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11.2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11.3上一年度是指从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11.4本招标中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三个名词通用。
报名期限: 2015年3月2日13时30分 - 2015年3月9日11时30分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03702010000001537001001
2015/9/30 9:30:00 2015/9/20 9:30:00 2015/9/30 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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