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李沧区九水路176号,对原有师范学校内科技楼、1#、2#、宿舍楼进行局部加强,面积约10417平方米;对办公楼、科技楼、音乐楼、1#、2#、3#宿舍楼、餐厅、体育馆、传达室等进行维修改造,维修改造面积约22878平方米。 2.招标内容:施工图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 1 个标段。 工程造价: 1565 万元,建设规模:局部加强面积10417平方米,维修改造面积约22878平方米 标段内容:施工图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地 址: 李沧区九水路17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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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1.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装修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入青信用证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因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而被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4.投标人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三、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2.项目经理应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3.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4.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四、联合体投标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本项目资格后审将采用有限数量制。当合格投标人超过13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打分。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在资格后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六、投标标段要求本工程不分标段。七、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 |
| 八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当合格投标人超过13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不少于13家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
| 九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合理范围低价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十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
| 十一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3月24日9时至2015年3月30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5年3月24日9时至2015年3月30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6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 十二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0532-67703593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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