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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辛安河景观零星配套工程(施工) 2015-02-12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南辛安河景观零星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5/2/12 公告号: 黄岛区2015077
项目名称: 南辛安河景观零星配套工程(施工)
工程地点: 上庄三号桥至江山路以东150m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其他
本项目总投资额: 18105万元 工程造价: 360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
计划文号: 青开发改发【2013】367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海西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陈志永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0987217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海西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陈志永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0987217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世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高兴蕊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68976119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上庄三号桥至江山路以东150米,五座交通底进行格宾笼装毛石护底,面积约8820平方米,厚40cm,桥底粉刷约6000平方米;更换路沿石约1200米;河岸防护围网、排水边沟、护坡等长度2200米,砼水工砌块上混凝土预制压顶约2200米;沿河排水雨水管线DN500钢筋混凝土管1500米,DN300钢筋混凝土管1000米;院墙、围墙(围网)约740m,简易厕所2座;预埋DN160PE管480米(其中过路拖管长度为170米);浇筑变压器外围厚15cm,C20商砼130m2;制作安装600*300*50厚青石石灰岩自然面汀步石(凹凸小于5)80块;外运土方2万方;DN300钢筋混凝土管60米,1×1米方井2座。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注册地非青岛市区域内的外地投标企业需办理入青登记手续;注册地非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区域内的投标企业中标后七日内须到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城市建设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本工程资格审查需同类工程业绩。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单项工程合同额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七、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dxhaggzy.com)"建设工程-专栏-财政招标文件发放"一栏自行下载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电子版图纸及相关招标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

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参加投标: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青岛市以外的企业需提供《入青信用证》原件;



(4)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还应提供"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原件(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需到市建造师注册管理部门办理,应提供如下资料:企业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注册建造师无不良行为记录和未担任其他项目负责人的证明(山东省内青岛辖区以外的企业出具地市级主管部门证明);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注册建造师劳保缴纳原始凭据;外地入青企业信用登记证);



(5)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无违法违规行为、上两年度无质量、安全事故证明材料(证明自出具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6)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预防犯罪处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具体格式请到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专栏"-"文件下载"一栏下载,黄岛检察院预防犯罪处联系电话:83012316);



(7)企业上五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业绩(经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交易通知书)、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注:以上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开标时统一提报。
九 、其他
1、投标保证金交纳说明:


(1)本工程投标保证为7万元,投标单位从其基本存款账户,通过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收退平台",以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除外),详见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具体到账日期由中心工作人员开标后确认并提交评标委员会。


(2)单位账户: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行: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


账号:802370200691703


地址:开发区井冈山路
2、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公告时间:2015年2月12日16时33分 - 2015年2月25日17时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