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概况:工程位于青岛市李沧区天水路以南、金水路北、宾川路以西、规划35号线以东,总投资为200000万元,工程造价约131677.480415万元,本工程总建筑面积375323.69平方米,E-1地块地上建筑面积110698.0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6139.7平方米,E-2地块地上建筑面积1490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020平方米,E-3地块地上建筑面积142133.1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4426.85平方米,最高层数29层,最高高度89.3米,最大单跨跨度12.083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196559.98平方米;本工程施工过程将产生少量建筑垃圾,我单位承诺按市有关规定要求自行合理处置,确保不影响市容。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安装、装饰等全部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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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入青信用证》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被受到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 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投标人不需要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无。 七、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请于2015 年2月12日9时至2015年2月17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予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5 年2月12日9时至2015年2月17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3 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九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 咨询电话:0532-86101617 3. 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81505、85881507-162 4. 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公告时间:2015年2月12日9时0分 - 2015年2月17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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