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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南水路南延绿化、亮化工程设计 2015-02-09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省道南水路南延绿化、亮化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5/2/9 公告号: 2015-011g
项目名称: 省道南水路南延绿化、亮化工程设计
工程地点: 莱西市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设计
本项目总投资额: 9559.01万元 工程造价: 7973.75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本工程绿化总面积约为31万平方米;亮化道路全长15.17公里,安装太阳能路灯约1010盏
计划文号: 西发改复[2015]43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莱西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刘慧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484926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莱西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刘慧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484926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习远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孙智慧 、亢鹏程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3969327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本工程绿化、亮化道路起于省道298南水路与原省道209烟青路交叉口处,终点于杭州路相接,道路全长约15.17公里。因蓝烟铁路交汇处及姜山湿地区域道路不具备绿化条件,本次绿化道路规划长度为13公里,从路基开始计算两侧绿化带宽度为13m(含4m宽土质排水沟)。绿化总面积约为31万平方米。亮化道路全长15.17公里,道路两侧路肩对称安装太阳能路灯,共1010盏。
2、招标内容: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
3、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分标段。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风景园林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要求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具有园林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无。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投资额9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250万元及以上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开标前不需到交易中心提交报名材料,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5年02月09日至02月15日登陆莱西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xsp.qingdao.gov.cn)"下载中心"页面下载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投标人在开标时缴纳。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前到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报名室领取技术标书封皮。
3、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和参加开标会。
八 、其他
1、企业法人三年内无与从事职业活动有关的商业贿赂犯罪记录(以莱西市检察院出具证明为准,开标现场投标人不需提供)。
2、若招标文件无法正常下载,请及时与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联系获取相关文件,联系人:刘慧娜 宋欣 ,联系电话:0532-66035808。
3、因本工程投标企业不需报名,直接从相关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故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和莱西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网,查阅下载本项目相关信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4、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公告时间:2015年2月9日15时40分 - 2015年2月15日15时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