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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胶东国际机场轨道交通结建工程勘察及土建工点设计 2015-02-12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青岛胶东国际机场轨道交通结建工程勘察及土建工点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5/2/12 公告号: 2015-016e
项目名称: 青岛胶东国际机场轨道交通结建工程勘察及土建工点设计
工程地点: 青岛胶州市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招标工程类型: 勘察设计
本项目总投资额: 255166.80万元 工程造价: 189932.64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约9.7公里
计划文号: 青发改投资审[2015]4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设单位: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迟延伟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67708629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迟延伟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67708629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裴龙、吴鹏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063327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370281061093108201502F050004 房地产产权人: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工程范围为地铁8号线和市域快线机场范围内的预埋车站和区间工程。地铁8号线预埋工程起自胶东国际机场北侧用地界外盾构井,终至胶东机场南侧用地界外盾构井,正线全长8.1公里;市域快线预埋工程北起规划胶东机场站,南至机场南垂滑道南侧机场办公区绿地,正线全长1.6公里。
2、招标内容:青岛胶东国际机场轨道交通结建工程范围内的勘察和土建工点设计任务。其中勘察包括初步、详细、施工勘察等工程勘察工作;土建工点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含规划方案、总体方案优化设计、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含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以及缺陷责任期配合服务)等土建工点设计工作。
二、投标人报名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同时具有以下勘察和设计资质:2.1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2.2设计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以下设计资质之一:2.2.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2.2市政行业甲级;2.2.3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原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行业(地铁轻轨)专业甲级资质);2.2.4铁道行业铁路综合资质甲级。3.项目负责人为申请人正式人员,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根据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的勘察和设计工作分工,各方应分别具有相应的勘察或设计资质,其中设计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人。5.投标人上五年度应同时完成过勘察和设计的同类项目(联合体投标的应根据勘察和设计工作分工,分别完成过相应的同类项目)。6.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7.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三、同类项目界定勘察同类项目:铁路、公路、市政道路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勘察任务(上述项目必须含隧道工程的勘察内容)。 设计同类项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任务。
四 、报名须知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 年2月12日9时至2015年2月17日17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建设工程报名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报名联系电话:85916080)报名,参加资格预审,落选单位按通知时间取回有关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联合体投标的,授权委托书须各方共同授权);


2.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企业最新章程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日期距投标报名日期不得超过30日)、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方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最新章程);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并需同时提供其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或其它证明材料;


4.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


5.上五年度完成过的勘察和设计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以附件要求的业绩认定材料为准);


6.投标人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的证书为准);


7.项目负责人完成过勘察或设计同类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


注:其中第 1、2、3、4、5、6 条要求的材料为投标报名必须资料,其它资料为资格预审所需资料。


投标报名单位超过9家时将进行资格预审,不足9家(含9家)所有投标人均参加投标。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于2015年2月26日17时前通知所有报名企业。选中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五 、资格预审办法
资格预审办法如下:

企业业绩 18 勘察:企业上5年度完成的勘察同类项目每项得2分,最高8分;

设计:企业上5年度完成的设计同类项目每项得2.5分,最高10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 6 作为项目负责人上5年度完成过勘察或设计同类项目的,每项得2分,最高6分。

企业信誉 2 招标人依据对报名投标单位的市场行为、综合实力等进行打分,1-2 分。

合计 26

注:

1.企业、项目负责人业绩认定

1.1勘察业绩

1.1.1如完成的同类项目所在地在山东省内,须同时提供勘察报告、经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备案的勘察合同(须体现同类项目界定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原件;如完成的同类项目所在地在山东省外,且不能同时提供勘察报告、经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备案的勘察合同的,须提供勘察合同以及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勘察报告(须体现同类项目界定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原件(勘察报告要求签章齐全,须含本单位资质章及审查单位资质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不予认可。

1.1.2上述原件资料中的业主及项目名称应一致。

1.1.3勘察合同、勘察报告体现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以勘察报告为准。

1.1.4业绩的认定时间以勘察报告资质盖章页的时间为准。

1.2设计业绩

1.2.1须同时提供合同原件和业主评价原件;业主评价中至少应注明工作内容、项目完成时间、工作质量、项目负责人等内容,并加盖项目业主单位公章;合同原件与业主评价中的业主及项目名称应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企业业绩不予认可。

1.2.2设计合同、业主评价体现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以业主评价为准。

1.2.3业绩的认定时间以业主评价中项目完成时间为准。

2.社保证明材料认定

对企业注册地社保主管部门不予出具书面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注册地社保主管部门的网站网址、查询路径、查询账号和密码等的书面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将网上社保查询信息打印附后(打印的页面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打印页面内容应能体现姓名和社保缴纳单位信息)。
六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2、上一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3、本招标中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三个名词通用。
报名期限:2015年2月12日9时0分 - 2015年2月17日17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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