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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 2015-04-14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5/4/8 公告号:
项目名称: 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
工程地点: 南起李村河北至娄山河以北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监理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12496万元 工程造价: 11299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
计划文号: 李沧发改[2015]59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李沧交通商务区建设办公室
建设单位联系人: 魏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3156373336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李沧交通商务区建设办公室
招标单位联系人: 魏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3156373336
招标代理单位: 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田友民、于晓华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68895959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南起李村河北至娄山河以北,该项目全长7560米,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11299万元,园林绿化工程建安费约为7600万,市政工程建安费约为3000万元,建筑工程建安费约为699万元。
2.招标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3.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1. 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入青信用证》,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因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而被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壹级资格;四、联合体投标要求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在商务标书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六、投标标段要求本工程不划分标段。七、同类工程界定一等市政公用工程。
八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九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十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一等市政公用工程。
十一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0532-68895959-8808。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81505、85881507-162。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03702010000001425001001
2015/4/29 14:00:00 2015/4/19 14:00:00 2015/4/29 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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