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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公安消防大队新河特勤消防站(执勤楼、训练塔、值班室及换热站) 2015-01-05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平度市公安消防大队新河特勤消防站(执勤楼、训练塔、值班室及换热站)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4/12/29 公告号: 平2014-112G
项目名称: 平度市公安消防大队新河特勤消防站(执勤楼、训练塔、值班室及换热站)
工程地点: 平度新河化工基地海浦路西侧、逢水路北侧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总承包
本项目总投资额: 885万元 工程造价: 885万元
结构形式: 框架 工程规模: 5989.98平方米
计划文号: 平发改字[ 2014]89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平度市公安消防大队
建设单位联系人: 吕军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68081277 15963268700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平度市公安消防大队
招标单位联系人: 吕军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68081277 15963268700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吕学良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352666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总建筑面积5989.98m2,其中执勤楼5593.97m2,桩承台、框架结构;训练塔290.64m2,桩承台、框架结构;值班室及换热站105.37m2,桩承台、框架结构;围墙。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土建、安装工程。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施工企业;
2、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
3、注册地不在平度市辖区的企业,需到平度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完毕入平备案手续;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工程不允许挂靠资质,中标后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建设单位相应的损失。
6、以上条件需同时具备;
7、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合同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用房屋建筑工程。
四、报名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于2014年12月29日9时至2015年1月5日17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平度市红旗东路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建设局窗口报名,每天9:00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报名电话:88336677 88399738 88337215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申请表。
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外地建筑企业入青信用登记(适用于外地入青企业);
3、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资格证书,外地建筑企业项目经理入青备案登记(适用于外地入青企业);项目班子成员证书(五大员)。建造师和项目班子成员在本单位不少于六个月的劳动保险证明(从2014年6月至2014年11月);
4、注册地不在平度市辖区的企业,需到平度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完毕入平备案手;
5.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6.提供同类工程业绩:近三年内承担过单体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三样缺一不可);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2、3、4、5、6条要求的材料原件,(原件现场查验,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六 、其他
公告说明: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允许网上发布。
2、本工程不接受网上报名
公告时间:2014年12月29日9时0分 - 2015年1月5日17时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