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青岛市地铁1号线瓦屋庄站-贵州路站区间隧道工程,起自黄岛区瓦屋庄站,区间全长约8.1km,其中海域段长度约3.49km(具体方案以正式批复的初步设计为准)。 2.招标内容:合同段范围内的区间工程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括但不限于管线迁改、交通疏解、土建施工。以上监理范围不包括:供电工程、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包括通风空调与采暖、给排水与消防、电扶梯、屏蔽门、安全系统等)、弱电工程【含通信、信号、综合监控、FAS、环境与设备监控(BAS)、安防与门禁系统、自动售检票(AFC)等】、人防、外电源、爆破、环境等的监理任务。 |
| 标段名称 |
规模 |
标段内容 |
工程类型 |
| 1:第一标段 | /平方米 | 监理范围:起讫里程青岛市地铁1号线K23+646.168- K28+393,总长约4.747Km,工程造价约58088万元。 | 监理 | | 2:第二标段 | /平方米 | 监理范围:起讫里程青岛市地铁1号线 K28+393-K31+723.4,总长约3.330Km,工程造价约46312万元。 | 监理 | |
二、申请人应具有的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中注明"不含地铁轻轨工程"的企业,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申请人上八年度完成过同类工程业绩; 3、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如出现前述情况,申请人应当做好协商,于资格预审时选出一个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如不能按时选出申请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格。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承担本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为申请人在职人员(不允许外聘、返聘);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注册单位为申请人企业)。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会议时,须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 六、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 七、同类工程界定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监理业务。 |
| 八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有意申请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监理企业,请于2015年1月8日9时至2015年1月14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申请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5年1月8日9时至2015年1月14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 2号窗口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 九 、资格预审办法 |
|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 |
| 十 、其他 |
1.本项目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公示。 2.本次招标中地铁、轻轨、城市轨道交通三个名词通用。 3.注册地在青岛辖区以外的企业须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备案前,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外地监理企业入青信用登记手续。若未按期办结,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
| 报名期限: 2015年1月8日9时0分 - 2015年1月14日17时0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