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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科技孵化器中心机房一期建设监理 2014-12-03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即墨市科技孵化器中心机房一期建设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4/12/3 公告号: ZYZB【2014】002
项目名称: 即墨市科技孵化器中心机房一期建设监理
工程地点: 即墨省级经济开发区创智新区核心区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招标工程类型: 监理
本项目总投资额: 1700万元 工程造价: 1700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约300平方米
计划文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山东省鑫诚恒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于伟兴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8661838911
代建单位: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招标单位: 山东省鑫诚恒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即墨市计算机中心
招标单位联系人: 于伟兴 张丽华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8661838911 13475872077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正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李建萍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7551715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即墨市科技孵化器机房位于即墨省级经济开发区创智新区,机房面积约为300平方米,机房划分为两个功能区,分别为UPS区和设备区,设备区按模块化数据中心(MDC)设计思路进行规划,共设计8个封闭冷通道机柜组,一期建设2个封闭冷通道机柜组,每个机柜组内均含机柜系统、空调系统、管理系统和配电系统(一期、二期模块均由UPS设备区供电)。机房建设包括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照明配电、电缆敷设、配管配线、接地防雷设计、综合布线等,安装配备机房环境主要保障设备,如UPS系统、精密空调、动力环境集中监控、服务器及网络设备监控等。(详情见施工图纸 )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在中国大陆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2、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任何不良及行贿犯罪记录。因投标人原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中标后未签订监理合同或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等情况均属于不良记录。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本项目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国家人事部门、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联合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六、报名要求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 年12月3日 9 时 00 分至 2014 年12月9日 16 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即墨市市民大厅(蓝鳌路786号)青岛正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窗口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每天报名时间为9:00至11:00;14:00至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及劳保证明材料(从劳动保障网上打印的社保缴费明细加盖公章并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外地入青企业,网上不能显示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二个证件副本原件(其它证明材料一律无效)及复印件各一份;
3、承担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人事部门、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联合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劳动合同、劳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从劳动保障网上打印的社保缴费明细并盖公章并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外地入青企业,网上不能显示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4、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投标人,应提供青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以上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
七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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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资格预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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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期限: 2014年12月3日9时0分 - 2014年12月9日16时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