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本项目位于青岛市李沧区文昌路687号、689号,建筑面积约92564平方米,工程造价为161999835.47元,最高16层;2.招标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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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投标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
1、投标人资质: (1)要求投标企业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入青信用证》; 2、项目总监资格: 本工程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工民建专业贰级及以上项目总监;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
| 三 、其他 |
受理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不含节假日); 受理部门:(电话:0532-85066918网上举报电子邮件:qdzb215@163.com);公示期间对该项目办理邀请招标有存在的问题,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时间、地点、经过、证人等真实清楚或基本清楚。反映问题时,要用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经查反映情况属实的,不予以办理邀请招标手续;无异议的,公示期满准予办理邀请招标手续。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
| 公示时间:2015年4月7日13时30分 - 2015年4月14日11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