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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道路路口交通组织优化微改工程(监理) 2014-12-01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青岛市道路路口交通组织优化微改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4/12/1 公告号:
项目名称: 青岛市道路路口交通组织优化微改工程(监理)
工程地点: 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监理
本项目总投资额: 1362.4万元 工程造价: 1073.74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
计划文号: 青建城字【2014】119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代建单位: 青岛市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联系人: 魏工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86662920
招标单位: 青岛市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魏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86662920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任杰、刘美华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85690766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对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路口实施路面改造、管线迁移与保护、交通设施迁移、绿化迁移等。
(二)招标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建设监理。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1. 具有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的监理企业;2. 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入青信用证》,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因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而被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3. 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项目总监。四、联合体投标要求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在商务标书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壹等市政公用工程。七、投标标段要求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九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 0532-85063327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公告时间:2014年12月1日9时0分 - 2014年12月5日17时0分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03702010000004267001001
2014/12/23 9:30:00 2014/12/13 9:30:00 2014/12/23 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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