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占地面积约11372.2平方米 2.招标内容: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及相关勘察服务。 |
|
投标单位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应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类项目界定 单项勘察合同价在25万元及以上的岩土工程勘察。(同类工程仅在商务标书评审时使用)。 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 五 、报名须知 |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 年11月21日9时至2014年11月27日17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2.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最新企业章程原件(企业最新章程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日期距投标报名日期不得超过30日); 3.项目负责人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其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单位2011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同类工程项目,以正式的勘察报告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勘察合同为准; 5.投标单位2011年1月1日至今获奖证书原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原件); 6.项目负责人上五年度主持过的同类勘察工程项目,以正式的勘察报告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勘察合同为准; 7. 2013年度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AA诚信企业证明(以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青建办字[2014]6号文件为准,外地投标单位可持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应证明并经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为准)。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2、3条要求的材料。 |
| 六 、资格预审办法 |
资格预审办法: 当潜在投标人超过五家时,招标人将按照青建发[2008]27号文件的规定进行资格预审,按照得分从高到低选取排序前5名的投标人为本工程投标单位。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于2014年11月28日17时前将预审结果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不按规定参加的,一律视为自动弃权。 项目 分值 评分办法 同类业绩 10分 投标单位2011年1月1日至今勘察的同类项目,每一个得2.5分,满分10分(以正式的勘察报告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勘察合同为准)。 企业荣誉 10分 投标人上三年度勘察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 省部级(含副省级)及以上一等奖的每项得2分;二等奖的每项得1分;三等奖的每项得0.5分,最高计至10分。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最高奖项,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为准。其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应有当年相应"评优"文件进行证明(获奖时间应与文件时间对应)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项目负责人 10分 项目负责人上五年度主持过的同类工程项目每个加2分,最高加至10分(以正式的勘察报告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勘察合同为准) AAA诚信 10分 具有2013年度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AA诚信企业证明得10分(以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青建办字[2014]6号文件为准,外地投标单位可持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应证明并经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为准)。 |
| 七 、其他 |
1、上一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2、现场报名地点及电话: 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 电话:0532-85916080 3、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
| 报名期限:2014年11月21日9时0分 - 2014年11月27日17时0分 |
| 查看原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