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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康郡一期A2#、A3#、A7#、A8#、A11-A13#、A17#-A19#、A21#、A22#、A26#-A28#工程 201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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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公示

项目编号: 2015-011103-0210-117
招标方式: 邀请
项目名称: 清溪康郡一期A2#、A3#、A7#、A8#、A11-A13#、A17#-A19#、A21#、A22#、A26#-A28#工程
建设规模: 56165.24平方米
建设单位: 青岛锦尚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庄汝华 联系电话: 66033093
招标单位: 青岛锦尚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庄汝华 联系电话: 66033093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崔工 联系电话: 81878018
工程地址: 莱西市青岛南路西、马家河北
中标单位: 青岛昶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张恭德
中标价: 59686282.96元 工期: 1100 天
开标时间: 2015/12/2
开标地点: 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公示说明:
公示时间: 2015年12月3日10时0分 - 2015年12月8日10时0分 莱西市公管办电话: 0532-66035767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