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青岛港董家口港区董家口嘴作业区北侧,为董家口液体化工码头工程(房建工程)附属工程,共包括综合楼工程、消防泵房及泡沫站、消防水罐基础、变配电所、1#干粉房、2#干粉房、1#输油臂控制室、2#输油臂控制室、3#输油臂控制室、控制楼、污水提升、事故及雨水监控池、围墙、大门、守卫室工程、制冷站安装工程。综合楼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3231.33平方米,消防泵房及泡沫站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629.97平方米;1#输油臂控制室为砌体结构,建筑面积为51.3平方米;2#输油臂控制室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102.5平方米;3#输油臂控制室为砌体结构,建筑面积为51.3平方米;1#干粉房为砌体结构,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2#干粉房为砌体结构,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变电所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1133.77平方米;控制楼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458.3平方米;污水提升、事故及雨水监控池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面积为3716.04平方米;守卫室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44.08平方米;堆场基础处理及堆场砼地面。
(二)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建设监理。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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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资质或 房屋建筑 工程 丙 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 2、注册辖区在青岛市外的投标人,须具有《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入青信用证》或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对投标人员要求: 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项目总监。 (三)同类工程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09 年1月1日以来累计完成 1 个同类工程业绩。 (四)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六)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在信用信息系统中未能公开查询到的从业单位、业绩(及业绩信息不完整的)、荣誉(及荣誉信息不完整的)和主要人员(及人员信息不完整的),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七)投标人受到限制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八)同类工程的界定:投标人自 2009 年1月1日以来三等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
|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请于2014年10月21日9时至2014年10月27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4年10月21日9时至2014年10月27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1 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单位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
| 四 、其他 |
(一)、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1月10日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9 时至9 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www.sdbidding.org.cn)、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 |
| 公告时间:2014年10月21日9时0分 - 2014年10月27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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