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交易信息详情
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办事处辛庄村安置楼项目(代建) 2014-09-28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办事处辛庄村安置楼项目(代建)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4/9/26 公告号: GC140924369DJ
项目名称: 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办事处辛庄村安置楼项目(代建)
工程地点: 胶州市泉州路以东、潮州路以西、澳门路以北
招标工程类型: 代建工程 招标方式: 公开
资金来源: 自筹 出资比例: 100%
本项目总投资额: 34423.4万元 工程造价: 34423.4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114331平方米
计划文号: 胶发改审[2014]246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设单位: 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办事处辛庄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单位联系人: 贺炳升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2211258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办事处辛庄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单位联系人: 贺炳升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2211258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惠铭艳 053282205307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2205307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工期:600天。
2、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评定标准
3、招标内容:该项目占地面积40693平方米,建筑面积114331平方米。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代建单位,由代建单位负责组织项目建设,组织办理项目建设手续,负责施工过程中造价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竣工结算等,按规定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等整个项目的代建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
5、投标保证金:60000(元)
二、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1、投标企业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范围内;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或总监资质: 具有建设类国家执业注册资格。
三、投标要求
投标报名所需材料: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从网上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和养老缴费明细并盖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属于投标单位;青岛以外的投标企业,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3、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设类国家执业注册资格证书; 4、代建单位须配备项目总工程师,项目总工程师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建设类国家执业注册资格,且从业年限应不低于项目负责人标准。 5、投标企业上2009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代建项目确认文件或市发改委下达的计划文件、项目代建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财务决算批复或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为准); 6、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或胶州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 7、工程建设项目代建投标申请表(可到www.jzggzyjyzx.gov.cn网站下载); 8、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注:以上资料要求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盖公章)。 三、投标保证金要求: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陆万元,资格预审报名时必须缴纳,于资格预审公告结束前到达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单位应当实名缴纳,必须采用支票或电汇的方式从其开立的基本账户中支出(开户行:青岛农商银行胶州阜安支行新城分理处,户名: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账号:90207044020100018366)。
四、同类工程界定
2009年1月1日至今累计完成的10万平方米及以上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工程代建业绩。
五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请于2014年9月26日9时至2014年10月8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北京路58号,咨询电话:0532-82205266)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六 、资格预审办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青建管字【2013】6号)
七 、其他
1、本次招标共分两个项目,保证金交6万元可投两个项目; 2、开标、评标和定标顺序如下:①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办事处辛庄村安置楼项目(代建),②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办事处赵家滩村安置楼项目(代建),投标单位可以兼投但不能兼中,已中得前一个项目的投标单位取消其下一项目的中标资格,但仍可参与下一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按《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青建管字【2013】6号)执行;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6、若参加报名符合公告要求的单位超出13家,则进行资格预审会。
公告时间:2014年9月26日9时0分 - 2014年10月8日17时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