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工程概况:计划建筑面积15387.71平方米,建设综合实训楼一座,设有工商管理学院物流综合实训室、酒店工程学院实训室、艺术学院实训室、信息工程学院实训室及机房、教育信息中心机房以及信息档案中心、电子阅览室等。2、招标内容: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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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工程合同设计收费额在 100 万元及以上公用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仅开标时提供,投标报名时不需要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
| 四 、报名须知 |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年8月29日9时至2014年9月4日17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套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建设工程报名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报名联系电话:85916080)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企业最新章程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日期距投标报名日期不得超过30日)、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注册证书中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则需提供本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2、3条要求的材料。 |
| 五 、资格预审办法 |
|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均为合格投标人,招标人将于2014年9月5日17时前通知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索取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企业,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
| 六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公示。 2、上一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 报名期限:2014年8月29日9时0分 - 2014年9月4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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