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工程概况:青岛市红岛-胶南城际(井冈山路-大珠山段)轨道交通工程线路全长28.8km。具体方案以正式批准的初步设计为准。
招标范围:青岛市红岛-胶南城际(井冈山路-大珠山段)轨道交通工程通信系统、综合监控系统、安防与门禁系统、火灾自动报警 (FAS)及气体灭火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BAS)等系统。
招标内容:包括初步设计(含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包括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以及缺陷责任期配合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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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以下设计资质之一:2.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2市政行业甲级;2.3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原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行业(地铁轻轨)专业甲级资质];2.4铁道行业铁路综合甲级资质。3、申请人完成过同类工程;4、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5、项目负责人为申请人正式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6、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须自动退出资格预审申请,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如出现前述情况,申请人应当做好协商,于资格预审时选出一个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如不能按时选出申请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格;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8.1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牵头人和具体设计工作分工,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8.2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牵头人资质应满足公告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相应分工工作的设计资质;8.3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第3条和第4条要求; 8.4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在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注:本招标中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三个名词通用。三、同类工程界定要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通信系统、综合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BAS)设计任务。四、其他本项目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公示。 |
| 五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有意申请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请于2014年9月28日9时至2014年10月9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申请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4年9月28日9时至2014年10月9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2号窗口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需提供联合体各方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
| 六 、资格预审办法 |
| 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合格制。 |
| 七 、其他 |
| 本项目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公示。 |
| 报名期限: 2014年9月28日9时0分 - 2014年10月9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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