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本项目位于灵山卫街道办事处朝阳路以西、宁海路以南;计划文号:青开发改审[2014]30号 本项目总投资额: 19000 万元。结构形式:主体:剪力墙、车库网点:框架 工程规模:48564.99㎡;其中地上40307.8㎡,地下8257.19平方米。招标内容: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
|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2、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入青信用证》;注册地非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区域内的投标企业中标后七日内须到青岛市黄岛区城市建设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 壹 级项目总监资格;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本工程资格审查需具有同类工程要求;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Ⅰ等框剪结构民用建筑工程。 |
|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dxhaggzy.com)自行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电子版图纸及相关招标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2.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提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入青信用证》;
3.投标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的注册证书及青岛市建管局颁发的执业手册原件、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4.项目总监在投标时有其他在监项目的,应提供《项目总监兼任其他项目总监备案表》、拟在本工程担任总监代表"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及执业手册证书原件;
5.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无违法违规行为、上两年度无质量、安全事故证明材料(证明自出具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6.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预防犯罪处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证明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具体格式请到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专栏--文件下载"一栏下载,黄岛检察院预防犯罪处联系电话:83012316);
7.企业上五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业绩资料原件(经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交易通知书)、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备案文件)或经备案的《监理业务手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注:以上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开标时统一提报。 |
| 八 、其他 |
1.投标保证金交纳说明: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5万元,投标单位从其基本存款账户,通过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收退平台",以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除外)。详见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具体到账日期由中心工作人员开标后确认并提交评标委员会。
(2) 单位账户: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行: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
账号:802370200691703
地址:开发区井冈山路 2.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
| 公告时间:2014年8月26日17时0分 - 2014年9月2日17时0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