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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二路路灯工程 2014-08-15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辽河二路路灯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4/8/15 公告号: 2014-143g
项目名称: 辽河二路路灯工程
工程地点: 辽河二路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城镇道路
本项目总投资额: 85万元 工程造价: 85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
计划文号: 即发改字【2014】313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即墨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建设单位联系人: 朱永忻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6655922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即墨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招标单位联系人: 朱永忻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6655922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正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初亚男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522572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辽河二路,沿辽河二路(G204至埠惜路段)北侧新设25盏12米单臂LED路灯,路灯变压器一台,PVC100管1100米,详见施工图纸。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注册地在即墨市行政辖区以外的投标人,须办理完毕外地入即信用登记;
4、投标人必须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且为贰级及其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山东省贰级建造师临时职业资格;
2、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外地入青项目经理须办理完毕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本工程资格审查不需具有同类工程要求。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无。
七、投标准备资料
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请于 2014 年 08 月 15 日 08 时 30 分至 2014 年 08 月 21 日 16 时 30 分前携带以下资料到即墨市市民大厅四楼(即墨市蓝鳌路786号)青岛正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窗口报名(每天报名时间为:8:30至11:00;14:00至16:30;节假日不受理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及劳保证明材料(从劳动保障网上打印的社保缴费明细加盖公章并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外地入青企业,网上不能显示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个证件副本原件(其他证明材料一律无效)及复印件各一份;
3、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其他证明材料一律无效)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劳动合同及劳保证明材料(从劳动保障网上打印的社保缴费明细并盖公章并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外地入青企业,网上不能显示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外地入青信用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注册地在即墨市行政辖区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即墨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颁发的《入即信用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注册地在即墨市行政辖区以内的投标人,须提供即墨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颁发的《信用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投标人,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8、青岛市以外注册建造师需提供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9、以上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八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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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资格预审办法
十 、其他
报名期限: 2014年8月15日8时30分 - 2014年8月21日16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