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工程规模:项目全长1664.31m,其中主线1500.113米,支线164.197米;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主要内容:路基、路面、排水、桥涵、交通设施等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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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注册辖区在青岛市外的投标人,须具有《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入青信用证》或青岛市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提出报名申请。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单项合同额为15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投标人自2009年1月1日至今需要具有至少1项同类工程业绩。 |
|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开标前不需到交易中心提交报名材料,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请于2014年8月6日9时30分至2014年8月13日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莱西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xsp.qingdao.gov.cn)"下载中心"页面下载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投标人在开标时缴纳。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前到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报名室无记名方式购买技术封皮。
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参加开标会。 |
| 八 、其他 |
1、企业法人三年内须无与从事职业活动有关的商业贿赂犯罪记录(以莱西市检察院出具证明为准,开标现场投标人不需提供)。 2、中标人为外地施工企业的,应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由建设单位监督其办理入莱西市登记手续并依法纳税。 3、本工程严禁转包,否则将承担招标人的一切损失。 4、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5、若招标文件无法正常下载,请及时与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联系获取相关文件,联系人:刘慧娜 宋欣 联系电话:0532-66035808。 |
| 公告时间:2014年8月6日9时30分 - 2014年8月13日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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