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河道清淤,河岸修葺、勾缝约为2409米,新建截流池2个,敷设截污管道约800米,新建截流干管1524米,水清沟河清淤约1.6万立方米等。 2.招标内容: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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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排水)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且具有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四、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合同工程造价 10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
五、资格预审
投标报名单位超过5家将按青建发【2008】26号文件的规定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于2014年 8 月 20 日 17 时前通知所有报名企业。选中的投标单位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不按规定参加的,一律视为自动弃权。
资格预审办法 项目 30分 评分办法 同类业绩 10分 企业上三年度设计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同类工程项目,每有一个得2分,满分10分(以设计蓝图原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合同原件为准) 企业荣誉 10分 企业上三年度完成的工程设计项目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省级(含副省级)及以上一等奖的每项得5分;二等奖的每项得4分;三等奖的每项得3分,最高计至10分。(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最高奖项,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为准。其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应有当年相应"评优"文件进行证明(获奖时间应与文件时间对应)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项目负责人 10分 项目负责人上五年度主持过的同类工程设计项目,每有一个得2.5分,满分10分。(以设计蓝图原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合同原件为准)。 |
|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年8月13日9时至2014年8 月19日17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建设工程报名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报名联系电话:85916080)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副本、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日期距投标报名日期不得超过30日历天)、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设计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职称证书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则需同时提供其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若职称证书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专业,则需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上三年度承揽的同类工程设计蓝图原件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项目合同原件; 5、项目负责人上五年度主持过的同类工程蓝图原件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合同原件; 6、企业上三年度完成的获奖设计项目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等资料原件。 注:其中第 1、2、3 条要求的材料为投标报名必须资料,其它资料为资格预审所需资料。 |
| 七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 公告时间:2014年8月13日9时0分 - 2014年8月19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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