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概况:道路全长1738米,淮河路至辛安二号线长630米,红线35米(车行道15米,两侧人行道各3米,两侧绿化各7米),辛安二号线至项目用地长1108米,红线24米(车行道15米,两侧人行道各3米,两侧绿化各1.5米)。须敷设给水管线DN300-1685米及给水加压泵站一座;污水管线D400-1680米;蒸汽管线DN250-2650米;雨水管道D800-1410米,雨水管涵2D1000-28米,雨水箱涵4.0×1.8米-360米。永久征地73亩,临时征地11亩。
(二)招标内容:本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等全过程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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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同时具有给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热力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本工程资格审查需具有同类工程要求。 六、同类工程要求 单项设计合同投资额2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同时含给排水、热力管线)工程设计项目。 |
|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企业,可在以下时间内登陆“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公共资源交易网”→“专栏”→“财政招标文件发放”下载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设计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参加资格审查: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2、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原件(若职称证未体现专业应提供体现专业的毕业证),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4、企业上五年度设计的同类工程业绩(设计合同及正式的施工蓝图原件,提供的蓝图必须能准确地反映出设计合同中所要求的设计成果);
5、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预防犯罪处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具体格式请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专栏--文件下载"一栏下载,黄岛检察院预防犯罪处联系电话:83012316);
6、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投标人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年度保证金除外)。
注:以上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开标时统一提报。 |
| 八 、其他 |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2万元,投标单位从其基本存款账户,通过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收退平台",以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除外)。详见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内到账(节假日除外,具体详见"开标安排"),在此时间段之前和之后到账的投标无效(年度保证金除外),具体到账日期由中心财务人员开标后确认并提交评标委员会。 2、单位账户: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户行: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账号:802370200691703,地址:开发区井冈山路。 3、本工程为不带方案招标。 4、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
| 公告时间:2014年7月17日9时0分 - 2014年7月23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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