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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人民法院马店法庭、九龙法庭、胶西法庭智能化工程 2021-06-16
 
胶州市人民法院胶州市人民法院马店法庭、九龙法庭、胶西法庭智能化工程废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胶州市人民法院马店法庭、九龙法庭、胶西法庭智能化工程胶州市人民法院马店法庭、九龙法庭、胶西法庭智能化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 JZCG2021000170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1-05-31
四、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五、废标原因 招标文件第9页第32.6款:“投标人应承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由具有相应国家认可资格的注册造价师或造价员编制”,但是该条款既不是资格审查内条款,也不是实质性条款。而投标文件中,部分供应商提供了承诺书,部分供应商未提供承诺书,导致评审专家无法界定投标文件内工程量清单的有效性。根据87号令第六十五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应当停止评标工作”。经评审委员会一致同意决定本项目做废标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胶州市人民法院 地址: 胶州市
联系人: 秦涛 联系方式: 87295338
代理机构: 昊金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青岛市胶州市扬州支路308号
联系人: 臧石慧 联系方式: 0532-82205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