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山王河(团结路-青兰高速)河道及生态湿地改造(河道约11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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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2、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本工程资格审查需要具有同类工程要求。 六、同类工程要求 单项设计合同总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治理(同时含河道治理、景观绿化)设计项目。 |
|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kfqcg.gov.cn)“建设工程-专栏-财政招标文件发放”一栏自行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参加投标: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2)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若不能体现专业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4)企业上五年度设计的同类工程业绩(设计合同及正式的施工蓝图原件,提供的蓝图必须能准确地反映出设计合同中所要求的设计成果);
(5)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预防犯罪处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具体格式请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专栏--文件下载"一栏下载,黄岛检察院预防犯罪处联系电话:83012316);
(6)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投标人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年度保证金除外)。
注:以上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开标时统一提报。 |
| 八 、其他 |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3万元,投标单位从其基本存款账户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通过"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收退平台"交纳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除外),缴纳方法详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重要公告"。各投标单位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内到账(节假日除外,具体详见"开标安排"),在此时间段之前和之后到账的投标无效(年度保证金除外),具体到账日期由中心财务人员开标后确认并提交评标委员会。
(2) 单位账户: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行: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
账号:802370200691703
地址:开发区井冈山路
(3)本项目为带方案招标。
(4)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
| 公告时间:2014年7月8日9时0分 - 2014年7月14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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