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48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整治、小区照明工程、污水管网改造、楼体改造、小区内环境工程、服务设施工程、沿街门头整治等内容。 (二)招标内容:本项目的前期工作、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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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标人报名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3、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且具有市政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三、同类项目界定单项合同造价1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 |
| 四 、报名须知 |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 2014 年6月23日13:30时至 2014 年6月30日11:30时携带以下资料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报名,参加资格预审,落选单位按通知时间取回有关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最新章程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日期距投标报名日期不得超过30日);
3、本工程报名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需提供本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职称证书不能体现专业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单位上三年度设计的经建设行政主管备案的同类工程设计合同、设计蓝图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单位上三年度完成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设计项目获奖证书或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上五年度主持过的同类工程设计项目经建设行政主管备案的合同、设计蓝图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其中第 1、2、3条要求的材料为投标报名必须资料,所提供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
| 五 、资格预审办法 |
投标报名单位超过5家将按青建发【2008】26号文件的规定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于 2014年7月1日17时前通知所有报名企业。选中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资格预审办法如下:
项目 分数 评分办法
企业业绩 20 投标人上三年度承揽的同类项目,每一个得5分,满分20分(以设计蓝图原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合同原件为准)。
项目负责人 12 项目负责人上五年度主持过的同类项目,每一个得3分,满分12分(以设计蓝图原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合同原件为准)。
企业荣誉 8 投标人上三年度承揽的市政工程设计,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省部级(含副省级)及以上一等奖的每项得5分;二等奖的每项得3分;三等奖的每项得1分,最高计至8分。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最高奖项,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为准。其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应有当年相应“评优”文件进行证明(获奖时间应与文件时间对应)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
| 六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2、上一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 报名期限:2014年6月23日13时30分 - 2014年6月30日11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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