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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石崖社区27户拆迁安置楼工程代建项目 2014-06-13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红石崖社区27户拆迁安置楼工程代建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4/6/13 公告号: 黄岛区2014169g
项目名称: 红石崖社区27户拆迁安置楼工程代建项目
工程地点: 昆仑山路西侧、14路南侧、公安所前侧(黄张公路北侧、边防派出所西侧)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代建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1700万元 工程造价: 1400万元
结构形式: 砖混 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4958.9 平方米
计划文号: 青开管发﹝2014﹞8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黄岛区红石崖街道办事处
建设单位联系人: 赵继勇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5953387088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黄岛区红石崖街道办事处
招标单位联系人: 赵继勇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5953387088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王妮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3361257563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项目占地45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58.9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4457平方米,门卫、变配电室面积44平方米,地下为储藏室,约457平方米。项目容积率1.0,建筑密度21.3%,绿地率36.1%,地上停车位40个。
(二)招标内容:项目规划、建设、消防、市政等相关审批手续、施工招标、监理招标、材料供应、设备采购、签订合同、场地准备、施工管理、工程验收、工程审计、工程移交等整个项目管理的全部工作。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分标段。
二、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1.投标企业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范围内;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房地产开发壹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房屋建筑设计甲级资质;监理综合资质;综合经济专业、房屋建筑专业甲级工程咨询资质;同时具有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甲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中两项及以上资质;以下单位具备条件的,也可以作为代建单位参加投标(但需具有建设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1)市政府及部门直属的具有投资职能的政府投资公司;
(2)从事本行业具有项目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3)具有项目管理职能的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改制,且仍持有国有股份的从事项目管理的企业。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建设类国家执业注册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职工;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本工程资格审查不需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六、同类工程要求
单项工程投资额1500万元及以上民用建筑工程代建(仅在综合评分中使用)。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企业请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kfqcg.gov.cn/)"建设工程-专栏-财政招标文件发放"一栏自行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
八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13361257563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无


4.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参加资格审查: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2)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政府投资公司、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需提供至少10人的建设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职称证书单位名称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劳保证明原件,劳保证明可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4)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建设类国家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社保证明(可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5)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预防犯罪处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具体格式请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专栏--文件下载"一栏下载,黄岛检察院预防犯罪处联系电话:83012316);


(6)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投标人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年度保证金除外);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以上要求的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


5.投标保证金交纳说明: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1万元,投标单位从其基本存款账户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交纳保证金,各投标单位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内到账(节假日除外,具体详见"开标安排"),在此时间段之前和之后到账的投标无效(年度保证金除外),具体到账日期由中心财务人员在开标后确认并提交评标委员会。(单位账户: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户行: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账号:802370200691703,地址:开发区井冈山路)。
公告时间:2014年6月13日9时0分 - 2014年6月19日17时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