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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挪城水库集中供水工程施工 2014-06-03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即墨市挪城水库集中供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4/6/3 公告号: 2014-291g
项目名称: 即墨市挪城水库集中供水工程施工
工程地点: 即墨市南泉、七级中心社区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除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由青岛市水利建设基金及即墨市自筹解决。
招标工程类型: 供水
本项目总投资额: 4042.59万元 工程造价: 3587.55万元
结构形式: 砖混 工程规模: /米
计划文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即墨市水利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姜成堃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536595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即墨市水利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姜成堃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536595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正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矫国圣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7711166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解决南泉、七级中心社区54个村庄5.15万人口饮水安全问题。2、净水厂工程:新建挪城水厂1座,供水规模2万m3/d。3、管网延伸工程:敷设挪城水厂至七级水厂段管线、挪城水厂至东西时村段管线,共敷设DN 700球墨铸铁管254.2m、DN400球墨铸铁管4528.9m,敷设DN 250PE管6563.1m、DN 160pe管4160m、DN 140pe管1850m、DN 125pe管2495m、DN 110pe管3840m、DN 90pe管2960m、DN 75pe管910m。4、村内管网改造工程:改造七级镇的张李庄、七级东北、西七级西等7个村庄村内管网;改造南泉镇的西时、小桥、南郝、东辛等14个村庄村内管网。
标段内容: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投标企业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并通过相应的资质年审;
(4)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须持有青岛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备案证或外地入青施工企业登记证明;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市政企业须持有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入青信用证》或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被受到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证,并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
(2)外地入青的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需到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3)投标时,项目经理没有其它在建工程。
四、同类工程界定
同类工程界定:(自201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一日)完成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城镇集中供水或饮水安全工程。
五、资格审查资料
开标会议拟于2014年7月3日上午9时30分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室公开开标。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直接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参加开标(青岛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凡不按时参加者,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开标会现场,投标单位应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资料以原件为准,复印件每页加盖公章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不予退还),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无效,不参与后续评审:
1、法定代表人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必须签名加盖章)、受托人身份证、劳保证明材料(从劳动保障网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并盖单位公章,能体现近十二个月的缴费情况属于报名单位;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证明);
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
3、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证,并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负责人职称若无法体现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则应提交其本人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毕业证书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劳保证明材料(从劳动保障网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并盖单位公章,能体现近十二个月的缴费情况属于报名单位;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证明);
4、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未违反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拖欠工人工资等法律、法规、规章,被受到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5、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须持有青岛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备案证或外地入青施工企业登记证明;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市政企业须持有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入青信用证》或青岛市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被受到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
6、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利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无需现场或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请直接于2014年6月10日9时至2014年6月16日17时到青岛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自行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等有关文件(过期后取消网上下载)。技术标书封皮与图纸同时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中介窗口无记名发放,招标图纸不出售押金为人民币1000元整,受理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至 17:00时。招标文件制作费为人民币300元/套,投标人在开标时缴纳。
七 、其他
1、资金来源:除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由青岛市水利建设基金及即墨市自筹解决。
2、标段划分:根据工程实际,将整个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4年7月10日至2015年1月5日
4、计划工期:180天
公告时间:2014年6月3日9时0分 - 2014年6月9日17时0分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1
  • 03702010000003504001001
2014/8/7 9:30:00 2014/6/10 11:07:00 2014/8/7 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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