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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实验高级中学规划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2014-05-27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青岛实验高级中学规划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4/5/27 公告号: 201410-104g
项目名称: 青岛实验高级中学规划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工程地点: 青岛市城阳区青威路东、硕阳路北,仲村与西旺疃社区北侧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总承包
本项目总投资额: 60500万元 工程造价: 40000万元
结构形式: 框架 工程规模: 约108429.08平方米
计划文号: 青发改社会[2013]264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青城规建管字(2014)0061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教育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代建单位: 青岛市城阳区城市规划建设局
代建单位联系人: 刘宝宗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0532-87868823
招标单位: 青岛市城阳区城市规划建设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刘宝宗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7868823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裴龙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063327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370214005117785201302P010022 房地产产权人: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装饰工程等(不含室外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000万元;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注册地不在城阳辖区内的企业,报名时须提供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阳分局和城阳区税务部门办理分支机构的工商登记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中标后在城阳区设立分公司并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承诺书原件;
4、外地入青岛市投标企业应取得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入青信用证》,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5、投标人和招标人不得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咨询等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
6、投标人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应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4、外地入青岛市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报名要求
本工程实行网上投标报名,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4年5月27日9时至2014年6月3日16时(节假日除外)在青岛市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平台(http://www.e-qdpm.com/gcc)或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yggzy.com/)上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下载报名凭证并妥善保存,报名网络技术支持电话:85871707。网上报名合格的投标企业在报名时间截止前,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每页加盖企业公章),到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城路195号,行政大厅二楼,电话:87968121)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同时提交受托人属于本投标单位人员近三个月内的有效的社保证明原件(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直接打印;非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打印后由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社保网不能打印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外地入青企业应提供外地企业入青信用登记证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3、承建本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地入青岛市注册建造师还应提供外地入青岛市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地在城阳区以外企业,须提供在城阳设立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中标后在城阳区设立分公司并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承诺书原件;
5、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还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6、投标单位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7、城阳区解欠办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
五、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同类工程界定
无。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八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报名截止后,项目的答疑、澄清、变更等信息必须登录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yggzy.com)获取;
3、温馨提示:各投标人:自2014年3月10日起,对在城阳区进行工程项目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实行基本账户核查备案制度;投标人需携带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到华夏银行城阳支行(正阳路196号)会计专柜窗口办理基本账户核查备案手续。为方便各投标人,建议在投标报名资料确认时一并办理。
公告时间:2014年5月27日9时0分 - 2014年6月3日16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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