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绿地提升、苗木栽植、中心板带绿化提升等;对河道沿线11.3万平方米建筑进行粉刷;山东路、瑞昌路沿线单位改造提升,长沙路沿线绿地改造提升,汝阳路、开封路沿线绿地改造提升,郑州路沿线绿地改造提升、北岭山钓鱼场改造,杭州路沿线绿地改造,海岸路沿线绿地改造提升,南昌路120号新建绿地,鞍山四路居民楼院花坛改造,水清沟游园改造,山东路、瑞昌路两侧居民楼院绿地改造,宜阳路段、南昌路沿线等8处立体绿化,商丘路沿线绿化改造,抚顺路1号等10个拆违空地绿化以及社区绿化等;实施绿色雕塑、墙体挂花、桥体挂花、节点摆花、节点绿化提升等工程,营造世园会氛围及全区绿化;市政、环卫、绿化等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区环境,提高与其他区结合部位的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和城区面貌。 2、招标内容: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代建单位,由代建单位负责组织项目建设,办理项目建设手续,负责组织招投标及施工过程中造价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竣工结算等,按规定完成工程验收等整个项目管理的全部工作(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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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1.投标企业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范围内;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壹级房地产开发资质;壹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甲级市政公用设计资质;监理综合资质;综合经济专业甲级工程咨询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工程咨询资质;同时具有甲级造价咨询资质、甲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质、市政公用专业甲级建设工程监理资质中两项及以上资质。以下单位具备条件的,也可以作为代建单位参加投标(但需具有建设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1)市政府及部门直属的具有投资职能的政府投资公司;(2)从事本行业具有项目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3)具有项目管理职能的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改制,且仍持有国有股份的从事项目管理的企业。4. 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建设类国家执业注册资格。四、联合体投标要求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投标人不需要具有同类工程业绩。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单项工程投资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代建(同类工程仅在评标打分时使用)。七、投标标段要求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年5月26日9时至2014年5月30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后应于2014年5月26日9时至2014年5月30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13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 九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0532-83080819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81505、85881507-162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 公告时间:2014年5月26日9时0分 - 2014年5月30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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