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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沽河支流河道引水渠道治理工程平度段(勘察设计) 2014-05-30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大沽河支流河道引水渠道治理工程平度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4/5/30 公告号: 2014-006s
项目名称: 大沽河支流河道引水渠道治理工程平度段(勘察设计)
工程地点: 大沽河平度段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
招标工程类型: 河道
本项目总投资额: 3084.65万元 工程造价: /万元
结构形式: 砖混 工程规模: 小型水利工程米
计划文号: 青岛市水利局 青水发〔2014〕25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平度市水利水产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苗增伟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87362301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平度市水利水产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苗增伟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87362301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正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付帅、矫国圣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87711166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洗心河治理工程范围自大沽河已建5孔涵闸向上游至现状公路交通桥(河道中泓线桩号0+000~1+207),总长度为1.207km。内容包括:堤防工程、护岸工程(采用防腐松木桩+抛理乱石护岸)、主河槽疏浚扩挖工程、穿堤建筑物工程(左堤共设3处排水涵管,右堤设1处排水涵管);
(二)城子河治理工程范围自大沽河已建5孔涵闸向上游至现状公路交通桥(河道中泓线桩号0+000~1+110),总长度为1.11km。内容包括:堤防工程、护岸工程(采用防腐松木桩+抛理乱石护岸)、主河槽疏浚扩挖工程、穿堤建筑物工程(左堤共设2处排水涵管);
(三)助水河治理工程范围自胜利路至双泉路已治理段(河道中泓线桩号0+000~1+049),总长度为1.049km。内容包括:堤防工程、护岸工程(采用防腐松木桩+抛理乱石护岸)、主河槽疏浚扩挖工程、穿堤建筑物工程(左堤共设3处排水涵管);
(四)崖头引水渠本次衬砌范围桩号0+000~1+105,衬砌总长度1.728km,其中右岸0.725km,左岸1.003km。
(五)小沽河、五沽河、落药河堤防工程中堤顶未建防汛路的堤段,治理长度3.845km。
本次招标为以上工程内容的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前期工作勘察、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二、投标企业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有水利工程咨询丙级及以上资质、水利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并同时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四、同类工程界定
上五年度(自2009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一日)完成的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治理勘察设计。
五、资格审查资料
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直接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参加开标(青岛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凡不按时参加者,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开标会现场,投标单位应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资料以原件为准,复印件每页加盖公章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不予退还),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无效,不参与后续评审: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劳保证明材料(从劳动保障网上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或养老缴费明细并盖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证明);
(2)经年检合格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并提供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及劳保证明材料(从劳动保障网上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或养老缴费明细并盖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证明。职称证中无法体现专业的,应提供本人的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毕业证及复印件)。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无需现场或网上报名,公告时间:2014年5月30日至2014年6月6日,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请于2014年6月9日9时至2014年 6月13日17时到青岛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自行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等有关文件(过期后取消网上下载)。技术标书封皮同时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中介窗口无记名发放,招标文件制作费为人民币300元/套,投标人在开标时缴纳。
七 、其他
1、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参加开标会。

2、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名单开标时才能获知,若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达不到法定家数,造成的流标、废标,由此产生的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开标当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于开标之前按照本招标公告的要求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标书不予接受。

4、本项目严禁挂靠、围标串标等不正当方式投标,出现以上以欺诈方式取得中标机会的情况,招标人一经发现将无条件行使单方合同解除权,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全额赔偿。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6、计划工期时间:2014年7月14日- 2014年8月03日 计划工期:20 天
公告时间:2014年5月30日9时0分 - 2014年6月6日17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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