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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山社区活动中心(施工) 2014-05-16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长白山社区活动中心(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4/5/19 公告号: 开发区2014143g
项目名称: 长白山社区活动中心(施工)
工程地点: 嘉陵江路以北、长白山路以西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总承包
本项目总投资额: 980万元 工程造价: 900万元
结构形式: 框架 工程规模: 1780.32平方米
计划文号: 青开发改审【2014】32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字第370200201317247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实业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薛胜江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6898667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实业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薛胜江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6898667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正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赵日敏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3154207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工程新建社区活动中心建筑面积1780.32平方米,包括装饰装修、室外配套工程、空调及监控等,地上4层,独立基础,框架结构。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入青信用证》;注册地非青岛市黄岛区区域的投标企业中标后七日内须到区城市建设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5、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本工程资格审查不需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无。
七、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并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等相关资料,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4年5月19日9时至2014年5月23日17时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kfqcg.gov.cn)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电子版图纸及相关招标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参加开标。

施工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参加资格审查: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2)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青岛市以外的企业需提供《入青信用证》原件;

(3)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还应提供"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原件(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需到市建造师注册管理部门办理,应提供如下资料:企业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注册建造师无不良行为记录和未担任其他项目负责人的证明(山东省内青岛辖区以外的企业出具地市级主管部门证明);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注册建造师劳保缴纳原始凭据;外地入青企业信用登记证。);

(4)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无违法违规行为、上两年度无质量、安全事故证明材料(证明自出具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5)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预防犯罪处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具体格式请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专栏--文件下载"一栏下载,黄岛检察院预防犯罪处联系电话:83012316);

(6)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投标人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年度保证金除外)。

注:以上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开标时统一提报。
九 、其他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18万元,投标单位从其基本存款账户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通过"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收退平台"交纳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除外),注册方式详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重要公告"。各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内到账(节假日除外,具体详见"开标安排"),在此时间段之前和之后到账的投标无效(年度保证金除外),具体到账日期由中心财务人员在开标后确认并提交评标委员会。

(2)单位账户: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户行: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 账号:802370200691703,地址:开发区井冈山路。

(3)本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工程不得分包。

(4)拟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下载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制作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后果自己承担。
公告时间:2014年5月19日9时0分 - 2014年5月23日17时0分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03702000000001022001001
2002/1/4 7:33:00 2002/1/4 7:33:00 2002/1/4 7: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