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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第四批小农水重点县2014年度项目监理 2014-06-04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胶州市第四批小农水重点县2014年度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4/6/4 公告号: 2014-294g
项目名称: 胶州市第四批小农水重点县2014年度项目监理
工程地点: 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九龙办事处、里岔镇、洋河镇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中央财政42%、青岛财政42%、胶州财政8.5%、受益村镇自筹7.5%
招标工程类型: 节水灌溉
本项目总投资额: 3553.53万元 工程造价: 3014.49万元
结构形式: 砖混 工程规模: 中小型水利工程
计划文号: 青岛市水利局、财政局 青水农[2012]78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胶州市水利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张梅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2206156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胶州市水利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张梅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2206156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王阳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2205307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工程主要建设4项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16万亩。

一、胶州市第四批小农水重点县2014年度洋河镇朱季片区节水灌溉工程:发展节水灌溉面积7000亩,工程总投资1182.03万元,其中:建安费用1016.9万元,工程监理费18.67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490万元,青岛市财政资金490万元,胶州市财政配套98万元,其余资金由我市受益镇村自筹解决。二、胶州市第四批小农水重点县2014年度胶北街道办事处柏兰、李家村片区节水灌溉工程:发展节水灌溉面积6600亩,工程总投资1101.39万元,其中:建安费用946.94万元,工程监理费17.54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460万元,青岛市财政资金460万元,胶州市财政配套92万元,其余资金由我市受益镇村自筹解决。 三、胶州市第四批小农水重点县2014年度里岔镇张应社区大孟慈片区节水灌溉工程:发展节水灌溉面积5000亩,工程总投资742.94万元,其中:建安费用602.06万元,工程监理费11.8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320万元,青岛市财政资金320万元,胶州市财政配套64万元,其余资金由我市受益镇村自筹解决。四、胶州市第四批小农水重点县2014年度九龙办事处南、北匡家茔片区节水灌溉工程:发展节水灌溉面积3000亩,工程总投资527.17万元,其中:建安费用448.59万元,工程监理费9.06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230万元,青岛市财政资金230万元,胶州市财政配套46万元,其余资金由我市受益镇村自筹解决。

以上工程实施方案批复内容的施工及保修期监理。
二、投标人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部注册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乙级及其以上监理资质,并通过相应的资质年审;3、项目总监必须有水利部注册颁发的总监证书,项目总监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同类工程界定
近五年监理过单项工程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节水灌溉工程。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开标会现场,应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资料以原件为准,复印件每页加盖公章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不予退还),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劳保证明材料(从劳动保障网上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并盖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证明);
2、经年检合格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总监必须有水利部注册颁发的总监证书,项目总监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并提供项目总监证书及劳保证明材料(从劳动保障网上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并盖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证明)。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4年6月4日13:30时至2014年6月11日11:30 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青岛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2014年6月11日13:30时至2014年6月18日11:30时请到青岛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自行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等有关文件(过期后取消网上下载)。招标图纸与技术标书封皮同时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中介窗口无记名发放。本工程无需现场或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直接于2014年7月2日09时30分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青岛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
七 、其他
1、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参加开标会。本工程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投标人在开标时缴纳;投标保证金1.5万元,于投标截止日前缴纳,投标单位应当实名缴纳,必须采用支票、电汇的方式从其开立的基本帐户中支出(开户行:招商银行青岛分行东海路支行,户名: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532904608210301)。
2、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名单开标时才能获知,若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达不到法定家数,造成的流标、废标,由此产生的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开标当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于开标之前按照本招标公告的要求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标书不予接受。
4、本项目严禁挂靠、围标串标等不正当方式投标,出现以上以欺诈方式取得中标机会的情况,招标人一经发现将无条件行使单方合同解除权,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全额赔偿。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
6、投标企业应于开标前定期关注青岛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http://slj.qingdao.gov.cn/Category_1322/Index.aspx)上招标公告和答疑补充栏目,及时关注有关开标时间等补充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引起的未能按时参加开标会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等问题,招标人不承担相应责任。
公告时间:2014年6月4日13时30分 - 2014年6月11日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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