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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港前湾航道扩建工程施工监理(第三次) 2014-05-14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青岛港前湾航道扩建工程施工监理(第三次)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4/5/16 公告号: 2014-241g
项目名称: 青岛港前湾航道扩建工程施工监理(第三次)
工程地点: 青岛港前湾港区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财政
招标工程类型: 其他
本项目总投资额: 21304.13万元 工程造价: 17887.68万元
技术等级: / 工程规模: 大型
计划文号: 青港航建[2013]56号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建设单位: 青岛市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中心
建设单位联系人: 王江伟、李培良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0792399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中心
招标单位联系人: 王江伟、李培良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0792399
招标代理单位: 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郭东铭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68895959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青岛市胶州湾内,为青岛港前湾航道扩建工程,工程由5万吨级集装箱船双向、10万吨级船舶单向乘潮航道,扩建为10万吨级集装箱船舶全天候双向航道,航道有效宽度由280m疏浚到490m,底标高由-15.0m疏浚到-16.5m(炸岩区-16.7m)。
本工程施工工期为12个月,监理服务期36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2个月,缺陷责任监理服务期24个月)。
(二)招标内容: 施工阶段监理。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1个监理合同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
要求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对投标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行业(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为投标人正式人员且社保已缴纳一年以上;
2.港口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行业(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投标人正式人员且社保已缴纳一年以上;
3.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投标人正式人员且社保已缴纳一年以上;
4.合约管理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国家核发的注册造价师证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为投标人正式人员且社保已缴纳一年以上;
5.试验检测工程师1人: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或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为投标人正式人员且社保已缴纳一年以上;
6.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证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为投标人正式人员且社保已缴纳一年以上;
7.监理员3人: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投标人正式人员且社保已缴纳一年以上。
(三)工程业绩要求:
自2008年1月1日起至少独立完成项目工程造价2亿元以上(含2亿)的航道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一个。
(四)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六)投标人必须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具体要求见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djt.gov.cn)-在线办事-工程建设管理-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七)投标人受到限制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请于 2014年5月16日13:30时至2014年5月23日11:3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2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4年5月16日 13:30 时至2014年5月23日11: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2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单位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四 、其他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6月6日14:00时,投标人应于当年6月6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公告时间:2014年5月16日13时30分 - 2014年5月23日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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