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概况:楼体内外墙粉刷面积约20685㎡,,宅间砼道路及铺装面积约10928㎡,绿化面积约348㎡。
本工程建筑垃圾约为1759立方米,全部外运。
(二)工程范围:本次工程整治主要包括永安路2号、8号、10号、12号、14号、22号、22号甲、22号乙、24号、24号甲、24号乙、26号、28-1号、28-2号、30号及永平路25号楼院,共计19座多层住宅楼及1栋二层门头房。以及兴山路41号楼前地面、永安支路16号院内地面、永宁路22号院内地面、松柏路89号院内地面、永安路29号院内地面的铺装及振华路149号院内绿化带整治。
(三)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外立面粉刷,煤屋粉刷及油漆,楼道粉刷、扶手刷油漆,围墙修补、粉刷,公共窗修复,楼道灯安装,楼外落水管更换,防盗网刷油漆,宅间铺装、绿化及报箱、张贴栏等附属设施等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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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1.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根据《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入青信用证》(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和市政公用工程《入青信用证》,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被受到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4.投标人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1. 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质;2. 项目经理应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3. 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4.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四、联合体投标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投标企业投标时不需要具有同类工程业绩。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无。七、投标标段要求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年5月19日9 时至2014年5月23日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4年5月19日9 时至2014年5月23日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3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 九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 0532-88751818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81505、85881507-162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 公告时间:2014年5月19日9时0分 - 2014年5月23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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