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交易信息详情
  • 1

    招标公告\文件

  • 2

    资格审查

  • 3

    预中标公示

  • 4

    中标公告

  • 5

    废标公告

  • 7

    开具发票

  • 6

    支付公开

四方区社区服务中心装饰装修及室外景观 2014-04-17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四方区社区服务中心装饰装修及室外景观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4/4/17 公告号: 2014-177g
项目名称: 四方区社区服务中心装饰装修及室外景观
工程地点: 四方区海伦路68号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总承包
本项目总投资额: 504.03万元 工程造价: 355.86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
计划文号: 青北发改发(2013)256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字第370200201313003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海伦路街道办事处
建设单位联系人: 崔声远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85616237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海伦路街道办事处
招标单位联系人: 崔声远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85616237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世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宫寅增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88900858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本项目包括对约4000平方米的海伦路街道海伦社区综合服务用房装修,约3300平方米海伦广场地面硬化和约2300平方米的绿地进行恢复。工程总造价355.86万元,其中室内装修工程造价199.02万元,室内安装工程81.08万元,室外铺装及绿化工程造价约75.75万元,本工程产生少量建筑垃圾,建设单位将自行解决,保证不影响市容。(二)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1、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根据《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要求,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对园林绿化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市,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办理园林绿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入青信用证》(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工程《入青信用证》,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被受到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 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1、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项目经理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3、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4、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四、联合体投标要求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投标人不需要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无。七、投标标段要求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年4月17日9时至2014年4月23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4年4月17日9时至2014年4月23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3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九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81505、85881507-162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公告时间:2014年4月17日9时0分 - 2014年4月23日17时0分

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