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6台小机房载客电梯(其中担架梯两台)、2台自动扶梯,额定速度为2米/秒,自动扶梯提升高度为5.6米。 2.招标内容:6台小机房载客电梯(其中担架梯两台)和2台自动扶梯的制造、运输、调试、验收及保修等。 3.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少量建筑垃圾,按青岛市有关规定,建筑垃圾自行解决,不影响市容。 |
|
|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一)制造商投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企业;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须同时具有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和自动扶梯C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须同时具有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和自动扶梯C级及以上资质) (二)代理商投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2、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须同时具有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和自动扶梯C级及以上资质);3、代理商所代理货物的制造商须符合上述对制造商的要求;4、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三)同一品牌设备的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四)注册地在青岛辖区以外的投标单位须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有经工商、税务登记的分支机构;(五)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六)投标单位上三年度承担过一项及以上同类工程。三、联合体投标要求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四、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本项目投标报名时不需要提供同类工程经验,在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在资格审查为不合格。五、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金额在250万元及以上的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
|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年 4 月24日13:30 时至2014年5月4日11:3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4年 4 月24日13:30 时至2014年 5月4日 11: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 6 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 七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0532-85916080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81505、85881507-162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 公告时间:2014年4月24日13时30分 - 2014年5月4日11时30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