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李沧区果园路以南,源头路以北,桃园路以东,枣园路以西。占地面积约5.52万平方米。区域内主要为多层住宅,共37栋,106个单元。建设内容:建筑立面整治工程、道路及地面铺装工程、排水工程等。本工程产生建筑垃圾2150立方米,全部外运。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立面整治工程、道路及地面铺装工程、排水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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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入青信用证》,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4、投标单位需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投标人不需要提供同类工程经验。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无。 |
|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请于2014年5月12日9 时至2014年5月16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4年5月12日9 时至2014年5月16日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2 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单位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 八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18563993987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81505、85881507-162 |
| 公告时间:2014年5月12日9时0分 - 2014年5月16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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