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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板桥坊河下游整治项目(设计) 2014-05-05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李沧区板桥坊河下游整治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4/3/31 公告号: 2014-051e
项目名称: 李沧区板桥坊河下游整治项目(设计)
工程地点: 四流中路以西、沔阳路以南、沧安路以北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设计
本项目总投资额: 3000万元 工程造价: 3000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板桥坊河下游整治河道长850米,宽度为25米
计划文号: 李沧发改【2013】149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选字第370200201404007号
建设单位: 李沧交通商务区建设办公室
建设单位联系人: 宋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4618670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李沧交通商务区建设办公室
招标单位联系人: 宋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4618670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城阳分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杨洪林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80772152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370213697199493000002n010001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内容: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相关设计服务工作。
二、投标要求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或市政交通或道路或桥梁或给排水或交通土建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三、同类项目界定上三年度至今单项合同设计费8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项目。
四 、报名须知
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年3月31日09 时至2014年4月4日17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建设工程报名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报名联系电话:85916080)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企业最新章程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日期距投标报名日期不得超过30日)、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职称证书中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则需提供本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职称证书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专业,则需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单位上三年度设计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同类工程设计合同、设计蓝图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单位上三年度完成的设计项目获省级(含副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原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原件);
6、项目负责人上五年度主持过的同类工程设计项目经建设行政主管备案的合同及设计蓝图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2、3条要求的材料。
投标报名企业超过 5 家将按青建发[2008]26号文件的规定进行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于2014年4月8日17时前通知合格的投标单位。合格的投标单位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索取招标文件,勘察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企业,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落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五 、资格预审办法
企业业绩 30 投标人上三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设计项目,每一个得5分,满分30分(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合同原件和设计图纸蓝图原件为准)。
项目负责人 10 上五年度主持过的同类工程项目每一个得5分,最满分10分(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合同原件和设计图纸蓝图原件为准)。
企业荣誉 10 上三年度设计的工程项目,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省部级(含副省级)及以上一等奖每项得5分;二等奖每项得3分;三等奖每项得1分,最高计至10分。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最高奖项,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为准。其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应有当年相应"评优"文件进行证明(获奖时间应与文件时间对应)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合计 50
六 、其他
1、上一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2、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报名期限:2014年3月31日9时0分 - 2014年4月4日17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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