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道路硬化、楼梯及煤屋粉刷、公共窗户维修和更换、楼外落水管更换、报箱及公示栏安装、门头整治挡墙和台阶修复、宅间绿地提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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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投标单位报名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3、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二、同类项目界定单项设计合同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三、联合体投标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五 、报名须知 |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 年4月23日9时至 2014年4月29日17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最新章程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日期距投标报名日期不得超过30日); 3、本工程报名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注册证书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则需同时提供其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单位上三年度设计的经建设行政主管备案的同类工程设计合同、设计蓝图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单位上三年度完成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设计项目获奖证书或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上五年度主持过的同类工程设计项目经建设行政主管备案的合同、设计蓝图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第1、2、3条要求的材料,所提供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
| 六 、资格预审办法 |
若投标单位超过5家,将对各投标单位依据青建发[2008]26号文件的规定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于2014年4月30日17时前将预审结果通知所有报名单位。选中的投标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资格预审办法见后附表。 附:资格预审办法: 项目 分值 评分办法 同类业绩 20 企业上三年度设计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同类工程项目,每一个得5分,满分20分(以经建设行政主管备案的同类工程设计合同、设计蓝图原件为准) 企业荣誉 10 企业上三年度完成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省级(含副省级)优秀项目一等奖的每项得5分;二等奖的每项得3分;三等奖的每项得2分,最高计至10分。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的项目只计一项(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原件为准。其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应有当年相应"评优"文件进行证明,获奖时间应与文件时间对应,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项目负责人 10 项目负责人上五年度主持过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同类工程设计项目,每有一个得2.5分,满分10分。(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合同及设计蓝图原件为准)。 |
| 七 、其他 |
1、本项目设计取费基数按约1120万元计算 2、上一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3、现场报名地点及电话: 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 电话:0532-85916080 4、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
| 报名期限:2014年4月23日9时0分 - 2014年4月29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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