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交易信息详情
李沧区文昌路155号地块保障房项目、318地块市政配套工程(设计) 2014-03-14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李沧区文昌路155号地块保障房项目、318地块市政配套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4/3/14 公告号: 2014-040e
项目名称: 李沧区文昌路155号地块保障房项目、318地块市政配套工程(设计)
工程地点: 青岛市李沧区规划二号线及环山路,重庆路以东、文昌路以西等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设计
本项目总投资额: 9333.38万元 工程造价: 3750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0
计划文号: 李沧发改【2013】124号、李沧发改【2013】239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袁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87639971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袁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87639971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王汝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8661830146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370213005143465201302n030031、370213005143465201302n030042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文昌路155号地块总投资5702.45万元,包括规划二号及环山路的道路工程(包含挡墙、山体护坡)、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排水、绿化工程(包含文昌路段绿化)等;文昌路318地块总投资3630.93万元,包括规划道路、雨污水、路灯照明、绿化行道树、挡墙、交通设施工程等。
(二)招标内容: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
二、企业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报名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须同时具有道路、排水)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应具有市政工程或市政交通或道路或给排水或交通土建等市政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合同设计费为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仅资格预审及开标时提供,投标报名时不需要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四 、报名须知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年3月14日9时至2014年3月20日17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建设工程报名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报名联系电话:0532-85916080)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2、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最新企业章程原件(企业最新章程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日期距投标报名日期不得超过30日);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需同时提供其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或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职称证书未能体现专业的,需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单位上三年度承揽的同类工程设计蓝图原件和经建设行政主管备案的设计合同原件;
5、投标单位上三年度完成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设计项目获奖证书或证明文件原件;
6、项目负责人上五年度主持过的同类工程设计蓝图原件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合同原件;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2、3条要求的材料,其它资料为资格预审所需资料。
五 、资格预审办法
当潜在投标人超过五家时,招标人将按照青建发[2008]26号文件的规定进行资格预审,按照得分从高到低选取排序前5名的投标人为本工程投标单位。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于2014年3月21日17时前将预审结果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不按规定参加的,一律视为自动弃权。
资格预审办法
项目 30分 评分办法
同类业绩 10分 企业上三年度设计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同类工程项目,每有一个得2分,满分10分(以设计蓝图原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合同原件为准)
企业荣誉 10分 企业上三年度完成的工程设计项目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省级(含副省级)及以上一等奖的每项得5分;二等奖的每项得4分;三等奖的每项得3分,最高计至10分。(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最高奖项,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为准。其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应有当年相应"评优"文件进行证明(获奖时间应与文件时间对应)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项目负责人 10分 项目负责人上五年度主持过的同类工程设计项目,每有一个得2.5分,满分10分。(以设计蓝图原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合同原件为准)
六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公示。
2、上一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报名期限:2014年3月14日9时0分 - 2014年3月20日17时0分

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