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占地50亩,规模为36个班级,建筑面积170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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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本工程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需要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六、同类工程要求 单项设计合同建筑面积17000平方米以上的公用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仅在综合评分中使用)。 |
|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并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设计企业,请于2014年3月11日09时至2014年3月17日17时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kfqcg.gov.cn:88/)"建设工程-专栏-财政招标文件发放"一栏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设计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参加资格审查: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2、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投标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原件,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4、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预防犯罪处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具体格式请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专栏--文件下载”一栏下载,黄岛检察院预防犯罪处联系电话:83012316); 5、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投标人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年度保证金除外); 注:以上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开标时统一提报。 |
| 八 、其他 |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5万元,各投标单位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内到账(节假日除外,具体详见“开标安排”),在此时间段之前和之后到账的投标无效(年度保证金除外),具体到账日期由中心财务人员开标后确认并提交评标委员会。单位账户: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行: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 账号:802370200691703 地址:开发区井冈山路; 2、本工程为带方案招标; 3、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
| 公告时间:2014年3月11日9时0分 - 2014年3月17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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