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概况:整修吴兴路、宁夏路(徐州路~大尧一路)、平安路、上清路、浦口路、东山路、镇江路(镇宁立交~延吉路)、标山路、明霞路、楼山路、中崂路(黑龙江路~夏庄路)、君峰路、永年路等13条超期服役和病害道路;整治市南区金口一路,市北区北仲,李沧区虎山花苑等七大片区街巷等。共改造道路面积34.6万平方米,其中,车行道24.8万平方米,人行道9.8万平方米,同步敷设、改造灰口管、给排水、热力、通信等各类管线16公里,绿化提升4.6万平方米,墙面粉刷0.45万平方米,对车行道、人行道、检查井、路沿石及无障碍设施等进行全面整治。(以最终的批复文件为准) (二)招标内容: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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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三、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四、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项目设计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并具有市政或道路或市政交通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五、同类项目的界定:单项合同总投资额在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 |
| 六 、报名须知 |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年3月7日13:30时至2014年3月14日11:30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套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建设工程报名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报名联系电话:85916080)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副本、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设计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职称证书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则需同时提供其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若职称证书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专业,则需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上三年度承揽的同类工程设计项目合同、总图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设计负责人上五年度主持过的同类工程设计项目合同、总图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上三年度完成的获奖设计项目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其中第1、2、3条要求的材料为投标报名必须资料,其它资料为资格预审所需资料。 上一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 七 、资格预审办法 |
投标报名单位超过5家时,将按青建发[2008]26号文件的规定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于2014年3月14日17时前通知所有报名企业。选中的投标单位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资格预审办法如下: 项目 分数 评分标准 企业业绩 20分 企业上三年度设计的同类工程项目,每一个得5分,满分20分(总图原件、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合同为准)。 企业荣誉 8分 投标人上三年度设计的市政公用工程,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省部级(含副省级)及以上一等奖的每项得5分;二等奖的每项得3分;三等奖的每项得1分,最高计至8分。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最高奖项,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为准。其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应有当年相应"评优"文件进行证明(获奖时间应与文件时间对应)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项目设计负责人 10分 项目设计负责人上五年度主持过的同类工程项目每个加5分,最高加至10分(总图原件、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合同为准)。 质量管理体系 2分 企业取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以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原件为准)。 满分 40分 |
| 八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公示。 2、咨询电话: 85966519-805 |
| 报名期限:2014年3月7日13时30分 - 2014年3月14日11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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