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青岛顺安热电有限公司热源扩建工程(桩基础工程)招标公告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4/2/24 |
公告号: |
201410-029g |
| 项目名称: |
青岛顺安热电有限公司热源扩建工程(桩基础工程) |
| 工程地点: |
城阳区青威路东侧 |
| 资金来源: |
国有(非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供热配套费及企业自筹100% |
| 招标工程类型: |
施工-其他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15830万元 |
工程造价: |
400万元 |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施工图范围内的桩基础工程(桩基础约650根) |
| 计划文号: |
青城发改投资[2013]339号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无 |
| 建设单位: |
青岛顺安热电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崔秀宝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32-66796678 |
| 代建单位: |
无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无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无 |
| 招标单位: |
青岛顺安热电有限公司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崔秀宝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32-66796678 |
| 招标代理单位: |
青岛海易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孙玉胜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7965569 |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
房地产产权人: |
无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无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施工图范围内的桩基础工程(桩基础约650根)。 |
|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四、报名
本工程实行网上投标报名,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4年1月24日9 时至2014年1月28日16时(节假日除外)在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yggzy.com)或青岛市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平台(http://www.e-qdpm.com/gcc)上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下载报名凭证并妥善保存,报名网络技术支持电话:85871707。网上报名合格的投标企业在报名时间截止前,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城路195号,行政大厅二楼,电话:87968121)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提交受托人属于本投标单位人员近三个月内的有效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直接打印;非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打印后由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社保网不能打印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外地入青企业应提供外地企业入青信用登记证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承建本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还应提供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资格证(B证)、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 4、注册地在城阳区以外企业,须提供在城阳设立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中标后在城阳区设立分公司并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承诺书原件; 5、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还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6、《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或《入围中标通知书》及《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市政公用局示范文本)原件和复印件(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可不提供《垃圾运输合作协议》)。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以上1、2、3、4、5、6条要求的材料原件,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五、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上五年度完成单项合同400万元及以上的桩基础工程。 |
|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另行通知。 |
| 八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报名截止后,项目的答疑、澄清、变更等信息必须登录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yggzy.com)获取。 |
| 公告时间:2014年2月24日9时0分 - 2014年2月28日16时0分 |
|